各县(区、市)文联,各市级文艺家协会、文艺社团、文艺基地:
根据《中共达州市委办公室 达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达州市文艺精品项目资助暂行办法>的通知》(达市委办发〔2016〕43号)、《中共达州市委宣传部关于做好2016年文艺获奖项目和2017年文艺创作项目资助申报的通知》(达市宣通〔2016〕86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全市文联系统2016年度“文艺获奖项目”统计、资助申报和2017年度“文艺创作项目”规划、资助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文艺获奖项目”统计、资助申报
(一)文艺家个人上报“出作品”创作情况。各县(区、市)文联,各市级文艺家协会(含文艺社团、文艺基地,下同)通知本地本协会所有文艺家、文艺工作者,收集整理2016年度本人创作的在市级以上(含市级)发表、入选、展演、获奖的文艺作品,填报《达州市文艺家2016年度“出作品”情况上报表》(附件1)。
(二)各地各协会汇总“出作品”创作信息。各县(区、市)文联、市级文艺家协会根据收集到的《达州市文艺家2016年度“出作品”情况上报表》汇总填报《达州市文联系统2016年度“出作品”情况统计表》(附件2)。
(三)各地各协会梳理符合资助条件的“文艺获奖项目”。各县(区、市)文联、市级文艺家协会根据出作品统计情况,按照《达州市文艺精品项目资助暂行办法》第三章第十三条至十七条规定的一般情况,以及第十八条至二十一条规定的特殊情况,汇总填报《达州市文联系统2016年度“文艺获奖项目资助”统计表》(附件3)。
(四)各地各协会指导文艺家“文艺获奖项目”资助申报。各县(区、市)文联、市级文艺家协会指导文艺家(有符合资助条件的获奖作品)填写《达州市文艺精品项目资助申报表(2016年度获奖项目)》,在2017年1月31日前向市委宣传部申报,具体要求见《达市宣通〔2016〕86号文件》。
二、2017年度“文艺创作项目”规划、资助申报
(一)进行文艺创作项目研究。各县(区、市)文联、市级文艺家协会制定本地本门类《文艺创作中长期规划》,包括总体目标和任务、规划基础(创作优势和文化资源)、项目载体、主要措施、人才支撑和其他相关内容。
(二)归纳文艺创作项目题材。各县(区、市)文联、市级文艺家协会以红军文化题材、现实生活题材、巴文化历史题材、川东民俗题材、巴山渠水自然风光题材、达州城市精神题材,中国梦文艺主题、法治文艺主题、新农村文艺主题为重点进行整理创作题材,动员文艺家个人收集文艺创作题材,加快建立《达州市文艺创作题材库》,优选部分创作素材引导本地本门类的文艺创作方向,并动员创作骨干在题材库进行选题创作。
(三)申报文艺创作项目资助。1. 各县(区、市)文联、市级文艺家协会指导重点文艺家进行创作规划,2016年12月31日前形成《达州市文艺精品项目资助申报表(2017年度创作项目)》并向市委宣传部申报,具体要求见《达市宣通〔2016〕86号文件》。2. 各县(区、市)文联、市级文艺家协会结合本地本门类的文艺创作项目申报资料、其他文艺创作项目规划资料,汇总填报《达州市文联系统2017年度“重点文艺创作项目”规划统计表》(附件4)。
附件:1. 达州市文艺家2016年度“出作品”情况上报表
2. 达州市文联系统2016年度“出作品”情况统计表
3. 达州市文联系统2016年度“文艺获奖项目资助” 统计表
4. 达州市文联系统2017年度“重点文艺创作项目规划” 统计表
联系人:吴星辰,邮箱:1597278598@qq.com,电话:0818-2153622 13568353065。
>>>点击下载:《达州市文联关于进行2016年度“文艺获奖项目”统计、资助申报和2017年度“文艺创作项目”规划、资助申报的通知》及附表 (已压缩,请解压)。
达州市文联 2016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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