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基本现状及存在问题
目前我市有文化广播影视从业人员33787人,其中,文化产业从业人员3万余人,文化事业人员3787人,具有一定声望的专业戏剧编剧、曲艺作者、舞蹈编导仅10多名。近年来,全市文化从业人员总量有所增加,基层文化工作者网络更加健全,文化人才队伍素质进一步提高,青年优秀人才不断成长。但由于种种原因,我市的文化人才队伍建设与文化强市的要求还不完全适应,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工作仍任重道远。
一是文化人才总量不足、结构失衡、队伍不稳。各门类文化艺术生产人才资源短缺,编、导、演等专业人才青黄不接,艺术创作缺乏后劲。报业、广播电视缺乏宣传策划人才,名记者、名编辑、名主持人尚为空白。中高端人才紧缺,特别是我市文化建设急需的领军人物、高层次的经营管理人才和创新能力强的复合性文化人才严重匮乏。乡镇文化队伍仍存在人员配备不齐、业务不专、素质不高、队伍不稳等问题。
二是人才队伍建设的观念陈旧、认识不到位。一些地方和部门还存在着对文化人才忽视、轻视、偏视的观念。一些地方和单位不惜物力、财力到外面引进人才,却对本地区、本单位的人才视而不见,造成人力资源的浪费,还压抑了现有人才的积极性、创造性,甚至出现“人心思走”的现象。还有一些文化事业单位囿于枝节,陷于事务,在引进人才上抓不住关键,坐失良机。
三是文化人才管理机制不健全。由于尚未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与促进文化事业大发展大繁荣相适应的人才发展机制和人事管理体制,人力资源难以优化配置,制约了文化人才的开发和流动。一方面是优秀的文化人才引不进,自身的文化人才留不住;另一方面因为单位性质、个人身份等因素,文化人才内部流动不畅。系统内部相当一部分人受身份限制不能调整到更适合的技术与管理岗位。此外,文化系统专业技术人才评聘矛盾也比较突出。
二、几点建议
(一)创新文化人才选拔任用机制。一方面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把文化人才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达州市文化人才建设领导小组,定期研究人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建立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加强对文化人才工作的调查研究、督促检查、总结交流。各地及文化系统也要建立人才队伍建设的工作机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组织实施、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的人才工作格局,把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纳入各级文化先进县、文化先进乡镇、民间文化艺术之乡的评选和复查考核体系。另一方面,在深化文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中,要遵循文化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和文化人才的特点,从文化生活的需求出发,更新观念,创新机制,加大我市文化人才资源开发力度,改革不合理的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制定吸引文化人才的优惠政策,运用待遇、事业、感情等多种形式吸引急需人才,稳定现有文化人才队伍。
(二)加大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一要进一步完善对文化人才队伍建设的投入机制,确保文化人才经费投入逐年增长。每年在文化建设专项资金中明确比例,用于文化人才的培训、评审和奖励,为文化人才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二要拓宽人才项目经费的筹措渠道,探索多元化投入办法,鼓励文化企业加大对文化人才开发的投入力度,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构建政府、用人单位、社会和个人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三)优化文化人才队伍的成长环境。一要创新人才观念。要遵循文化产品创作和文化人才成长规律,珍惜、爱护、用好文化人才,创造宽松包容的良好社会环境,增强文化人才集聚效应。二要强化教育培训。把文化建设纳入干部培训计划和各级党校、行政学校的教学体系,提高全体党政干部的文化素养。搭建文化人才终身学习平台,对文化人才进行普遍轮训。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定期举办文艺、影视、新闻出版、产业等各类业务培训班,增强文化人才队伍的知识储备,促进知识更新。实施产学研合作培养文化人才机制,支持全市文化单位与省内外高等院校、机构建立联合培养基地,鼓励四川文理学院、达州职业技术学院开设文化创意、影视制作、传统工艺美术等专业,支持学院与文化企业、园区合作建立文化人才培养基地。注重职业道德建设和作风建设,积极引导广大文化工作者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使文化工作者成为优秀文化的生产者和传播者,高尚道德品行和人格操守的示范者。三要加大宣传力度。要组织协调各新闻单位,对文化领域有影响的拔尖人才和优秀作品进行集中宣传。积极做好中央、省、市等各级各类奖项的推荐选拔,对获奖者进行大力宣传,在全社会形成良好氛围。加大对重要创作成果的展示力度,每年对全市书画、摄影、戏曲剧本、小说散文、歌词歌曲、动画动漫等文化艺术创作进行汇总梳理,对其中的优秀作品,通过组织举办书画展、专场汇报演出、作品研讨会等形式,大力向社会宣传推介。
(四)建立健全文化人才管理机制。一要建立健全文化人才激励机制。大力表彰在文学艺术、广播影视、新闻出版及文化产业等领域做出突出贡献的文化工作者,做到多贡献多获得,让每个文化人才都能在各自的岗位上积极贡献,从而获得相应的物质奖励与精神激励。特别是对科研上有重大突破、创作上有重大成果、经营管理上取得较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人才给予重奖。对本市文化工作者在国家、省级文化赛事中获奖的,视获奖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二要建立健全文化人才流动机制。打破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使人才在公平、合理、有序的环境下流动,最大程度地体现出人才的劳动价值和个人价值。同时,要建立起流动人才的养老保险制度、医疗保险制度、人事代理制度、资格认证制度,使这些人才能够在相对完善的社会保障条件下流动,以此消除这些人才流动的后顾之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