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11月9日,“中华诗词之乡”授牌仪式在渠县青少年活动中心举行,渠县被中华诗词学会授予“中华诗词之乡”荣誉称号,这是渠县荣获的第六张“国家级名片”。中华诗词学会副会长王改正为渠县授牌,渠县县委副书记、县长王飞虎接牌。
据悉,自2018年以来,渠县在不断扩大“中国汉阙之乡、中国竹编艺术之乡、中国黄花之乡、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中国诗歌之乡”的美誉度和影响力的同时,积极开展创建“中华诗词之乡”活动,把创建活动作为提升全县人民文化自信的着力点,大力弘扬中华诗词传统文化,组织读、学、教、写和采风活动,讴歌新时代新风尚,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创建工作取得了可喜成绩。渠县被授予“中华诗词之乡”的荣誉称号,对弘扬优秀文化、涵养人文宕渠、提升城市品位,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文/徐励权)
|